从晚清到民国,太原婚嫁风俗变化有哪些?

清末民国时期太原的婚嫁风俗变化很大。清末时旧式婚礼非常繁琐,婚嫁大致为:合婚、订婚、择日子、迎亲。
当时太原城内婚嫁都是听从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通过媒人介绍,双方父母觉得合适之后,将生辰八字、属相写在红纸上,双方父母看是否合适。八字合适之后双方准备订婚。订婚时男方给女方戒指手镯之类礼物,也称作聘礼,女方也回赠笔墨文具之类礼物。

择日子即为选定结婚日期,先由男方选定日子,再由媒人带着男方送女方的首饰和衣物到女方家商量日期,如果女方不同意,则由男方再选日期,礼物不退回,一般如此两到三次,就能定好结婚日期。到结婚之前一日,女方送嫁奁,男方则回以清酒、猪头、蒸卷等物品。
结婚之日,新郎骑马披红或坐轿,带着迎亲队伍前往女方家迎娶,女方要讨要开门钱、上轿钱等彩头,并请两名年稍长的妇女伴送新娘。之后便是新郎新娘拜天地、父母,礼成之后设宴招待亲朋好友,晚上入洞房。
两天后新郎新娘一同回女方家,俗称“回门”。至此,婚礼仪式才算正式结束。

民国初年结婚程序大致和清末差不多,只是在礼物方面有所变化,各种繁文缛节都保留了下来,比如双方互送的礼物一定要双数,以取成双成对之义;双方互换的帖子也分草贴、定贴、聘贴、回帖、庚贴等等。
到民国中期时,婚嫁的程序就变得简单了很多。结婚之前,双方互换信物和订婚贴,男方确定日期后与女方商议,女方同意后立即开始筹备,通知亲友,选择地点。当时,有的婚礼选择在教堂,有的选择在会馆,还有的选择在家里和饭店举行。门前张灯结彩,有钱的人家还会摆花篮。

迎娶的时候也不再用花轿和依仗,改用花车。典礼结束之后,还会拍照留念。这时的婚礼简洁大方,已经颇具现代的感觉,但对于一般人家来说,仍是一笔巨大的开销,很多人家都要借钱办婚礼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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